所有申請人必須首選符合基本資格的要求,才可根據計劃所設兩套計分制度的其中一 套獲取分數,與其他人申請人競爭配額。兩套計分制度分別是: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。配偶及18 周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,必
擁有學士學位,有一定工作經驗,無犯罪記錄。
綜合計分制:從年齡、學歷、工作經驗、語言能力、收入情況等各方面綜合考量,12條評判標準中任意滿足6條可遞交申請,傾向于名校畢業碩士,STEM專業,以及創新科技、金融、國際貿易等領域的精英人士。
成就計分制:要求極高,適用于奧運冠軍、諾貝爾獎、國家/國際獎項獲得者,或終身成就獎、行業內重大貢獻者。獲批可一次性簽發8年期簽證。
01評估簽約:評估資質,簽署協議
02遞交材料:準備申請材料遞交
03獲得檔案號:檔案號
04獲得原批信:原批信
05面試:赴港面試
06獲簽:獲兩年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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